时值秋冬季节,新冠疫情反复,进口冷链食品频繁“中招”。
12月8日,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称,郑州市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胜海水产商行共购进3000件印度进口带鱼,其中325件销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,被临汾市检测出一份外包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。12月12日,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宣布,因疫情防控需要,物流港内所有商铺关停,所有冷库禁止出货,将再次对仓库存货进行核酸检测、消杀。
据不完全统计,进入12月不久,在冷链物流中检测出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案例已经涉及天津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湖北、浙江、山东、安徽、河南等多个省份。在此背景下,冷链食品检测及相关食品食用是否安全的问题备受各方关注。
不只是进口食品所带来的疫情隐患,在进入冬季后,由于气温偏低,许多货物运输也就产生了类似于冷链的运输传播环节,这无疑为病毒的传播带来了便利。在此背景下,“冷链”“物流”与“疫情”成了高度关联词。
众所周知,物流业是商贸流通的支撑性产业,只有物流不断链,商贸流通才能通畅。因此,严防疫情反复,一定要先让物流业稳住。
笔者认为,保障特殊时期冷链“不断链”,首先要严格抓好冷链物流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。一方面,要严格对进口产品及外包装进行抽样检测,及时发现被污染的货物;另一方面,要加强对于冷链运行环境及相关物流工作者的监控。环境上则需要对运输车辆、分拣设备、冷库等进行环境采样,对物流相关从业人员,也要开展核酸筛查等,及时发现、扑灭疫情。
其次是在冬春季节到来之际,对冷链及相关环节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。实际上,12月19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已经指出,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部分重点人群包括冷链物流人员、海关边检人员、医疗疾控人员,以及农贸市场、海鲜市场的工作人员等。
最后,我们也应借防控疫情之机,从根本上认识到冷链流通环节的诸多不足之处,并对症下药。比如,冷链流通环节众多,相关流通标准要求相对较高,在缺乏行业标准及有效监督之下,部分环节难以得到安全有效保障,冷链产品频频成为病毒“藏身之处”。
因此,在加快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,应逐步建立健全冷链流通标准体系,以便做好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。此外,还应加强冷链物流技术专业人员的素养,对冷链系统建设、操作层面等形成更加专业化的要求,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完成。此外,还应做好冷链运输全流程的监控工作,加强信息化、数字化管理,让冷链物流环节更安全、更透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