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6年文物普查,五大连池市(原 德都县)境内发现的1 五大连池0处新石器时代文物遗址证明,4000年前就有人类在这里活动。
商周时期五大连池市属肃族居住地,后属岁貊地。 秦汉时属汉岁地或乌桓地,三国时属北余余地。隋唐时属 黑水沫蝎部居住地。辽代为东京道室韦王府辖境,乌延突厥居住地。金代属上京路、 蒲与路辖区,女真完颜部居住地。元代初期属辽阳行省开元路辖区,中叶以后属水达达路蒲与路万户府,为斡赤斤分封地。明代为奴儿干部司纳木河卫兀的河所辖地。清代为 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区的 达斡尔人,被编为布特哈八旗,德都为正白旗部落居住地。
清 宣统二年(1910年),德都为讷河 直隶属地。
民国四年(1915年)~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德都为克山县第三区。
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设立德都设治局,1933年升为 五大连池县。
1932年~1938年,德都归伪黑龙江省管辖。1939年~1945年归伪北安省管辖。
1945年8月 德都解放,9月又归黑龙江省管辖,同年11月组成德都县民主政府。
1956年3月,德都改为 松花江专区管辖。
1958年9月 德都县并入 北安县,在原辖区设立青山公社,隶属嫩江专员公署。
1963年9月 德都恢复县制,隶属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公署。
1996年6月,将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为五大连池市。隶属黑河市。
2000年10月,五大连池市与五大连池风景区分制,原五大连池市成立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,原德都县成立五大连池市,隶属黑河市。